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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普拉

[短篇正经同人文] 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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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2-15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P>楼主你犯了同人文的一大忌哦~</P><P>原著里面的配对是不能改的,尤其是想贝吉塔和布尔玛这样受欢迎的配对,</P><P>所以大家才会如此反应吧~</P><P>建议你看看本版的一些大家对有些文笔不如你好但是坚持原著的文的反应</P>

 楼主| 发表于 2005-3-6 12:08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不知舞</I>在2005-2-15 10:16:15的发言:</B>

<P>楼主你犯了同人文的一大忌哦~</P>
<P>原著里面的配对是不能改的,尤其是想贝吉塔和布尔玛这样受欢迎的配对,</P>
<P>所以大家才会如此反应吧~</P>
<P>建议你看看本版的一些大家对有些文笔不如你好但是坚持原著的文的反应</P>

<P>拜托~我是该不了历史的,只是把我喜欢的一种结局写出来~说真的没什么不好的
<P>这并不代表所有的事实就被我一个人改了嘛~这也是人家第一次写~
<P>那么多鸡蛋,未免.....</P>

 楼主| 发表于 2005-3-19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P>虽然是不符合实际,还是支持一下~</P><P>我会加油的</P>

发表于 2005-3-26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P>写得很好!强人支持你!!!</P>

 楼主| 发表于 2005-3-27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B>以下是引用<I>RG</I>在2005-3-26 14:56:38的发言:</B>

<P>写得很好!强人支持你!!!</P>

<P>感动ING~终于有支持的了</P>

发表于 2005-4-6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P>抗议!抗议!布玛是贝贝的!不许第三者的介入!</P>

发表于 2005-4-8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是决对不会发生的事情......</P><P></P>

 楼主| 发表于 2005-4-12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知道了!!!以后不会有这种捣乱自然规律(不至于)的事发生!</P><P>行了,给点鼓励</P>[Dx_Au09]

发表于 2005-4-16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要生气,换个角度想想,这也说明你这篇文章很受人们关注呀……

 楼主| 发表于 2005-4-24 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能这么说~我修改了.发现了吗?呵呵看看如何[Dx_Au06]

发表于 2005-4-29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今天临走前看的最后一帖,给今天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加油~~~~~~~~~~~`

 楼主| 发表于 2005-5-3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你~临走是不是你以后不赖了的意思?谢谢支持

发表于 2005-5-3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P>乐平实力最差,被塔塔秒,又花心怎么配得上布玛,不过写得还是很好的!</P>

 楼主| 发表于 2005-5-4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吗~人不可貌像,海水不可斗量!就是,饮茶还是不错的!!

 楼主| 发表于 2005-5-14 11: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谁认为我最好出续集,不过这次一定会按照正常的形式写!

 楼主| 发表于 2005-6-14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真不惜望次帖沉下去!因为我唯一就写过这个文章~

发表于 2005-7-27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P>既然如此,就多写一些,我支持你。</P><P>不过最好能在原著的基础上续写。</P>

发表于 2005-7-27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错了,我不改看的…………</P><P>受刺激了……</P>

发表于 2005-7-2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P>我觉得乐平和布玛也不错~~鲜花敬上~~</P><P>特特~~~~~~~</P>

发表于 2005-7-28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其实还不错的,毕竟这一对也经历了那么多过程的啊。如果不是像贝吉塔这样有魅力的人物,也不够有资本使这一对彻底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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