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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 [原创]我的读书笔记(一)从曾剃头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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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18 2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国藩在长沙初办团练之时,他曾下令斩杀了13个因为不堪米商哄抬米价而带领抢米的人。杀这13个人的理由就是因为其中一个人同当地的一个非法组织串子会有联系。长沙城内的老百姓比较同情那13个人,他们认为曾国藩过于残忍,于是给他起了个绰号叫曾剃头,以讽刺他杀人象剃头一样。
后来他又处死了一个被人诬告的秀才林明光,并且在处死前将林明光游街示众。而这次他杀林明光的理由是因为林明光与匪徒勾结(虽然他知道这是假的,是别人诬告的),在杀死林明光后他还说:“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衣冠败类。”
  曾国藩做的这些事很多人会认为他过于残忍,有点草芥人命的感觉。但我不同意这种指责。我认为曾国藩这些事干的很好,这正是他果断的表现,这也说明了他的过人之处,不信听我一一道来。
  当时太平军刚刚攻打完长沙,长沙随时冒着被再次攻打的危险,整个长沙城外部环境可以说十分不安定。就在这种情况下长沙城内又爆发了抢米事件,如果曾国藩不痛下杀手,不用极为铁血的手段去镇压这件事,那城内的一些不法之徒就会有恃无恐的鼓动老百姓去抢劫,在长沙城内制造混乱,那么城内必定大乱。如果太平军在来攻打长沙,内忧外患一起来,长沙必失。
  其实曾国藩下令杀人,就是为了让那些不法之徒和被鼓动起来的老百姓看到抢劫的下场是很残的,让他们打消抢劫的念头。这其实就是杀鸡给猴看而且那13个人中有一个人是同串子会有联系的,曾国藩这样做,也同时警告了串子会以及其他湖南境内的非法组织,这绝对回让那些非法组织有所惧怕,并且也会使那些非法组织有所收敛。
  至于杀林明光那绝对是冤案,这个曾国藩自己十分清楚。他之所以杀林明光,并且还大张旗鼓将林明光游行示众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杀鸡给猴看。他利用林明光来警告湖南境内的秀才们不要怀有反叛之心。
  曾国藩为什么这么重视秀才,因为秀才是个特殊的群体,这些人有文化.有地位.有威望,如果这些人反了的话,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当然了曾国藩这么一搞也起到了作用,那些秀才纷纷烧毁了当时一些不利于清政府的书籍,而那些有反叛念头的秀才也打消了这个念头。其实曾国藩如此残忍的使用暴力手段,我觉得他是为了彻底的消灭暴力。我个人觉得消灭暴力最好的方法就是以暴致暴。
  毛主席曾经说过:“战争的目的在于消灭战争。”
  我觉得这句话就是在讲以暴致暴,战争是极为暴力的,用战争消灭战争说白了就是用暴力消灭暴力。曾国藩使用的暴力看起来过于残忍,但这可以换来长沙城内部的安定,也就是用暂时的暴力消灭了长久的暴力,这和乐而不为呢?
  曾剃头一个富有讽刺意味的绰号,它讽刺了曾国藩杀人如麻,但我觉得这个也从侧面反映出了曾国藩的果断和英明。总之一句话,曾剃头形象极好的表现了曾国藩的果断和英明。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8-18 21:21:18编辑过]

发表于 2005-8-18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同意……因为我是绝对人道主义者……但是我也不能说什么……这个基本是没得争论的事情……

发表于 2005-8-18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从曾国藩站在他的统治阶级的角度上看……干的那些事情……不新鲜……有人起义……统治阶级必定镇压……也有个别安抚……但只有在不大的情况下才有用……

发表于 2005-8-19 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制暴力是不好的,但是是最快也最有效的,中間難免會誤殺很多人,但是不敢做的話,只會讓更多人更慘,唉 有利必有弊吧?很難兩全其美的

发表于 2005-8-19 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借古讽今早已屡见不鲜,关于法律是该还是该宽各人意见更是多如牛毛!但从事实分析,论古~唐朝时的路不拾遗确实是当时酷法造就的风气,谈今~美国曾一度禁止死刑,但没撑几年又有N个州恢复,因为犯罪率和凶残度急剧上升;从理论分析,当犯罪的成本风险远高于犯罪所带来的利益率时,除极个别心理BT的天生破坏份子,一般人都不会轻易产生犯罪的念头;但如果犯罪成本远低于利润率时……嘿嘿嘿!

至于曾老兄所干之事——记得当年偶们建国初期铲除黑社会“梅花党”时也用过!非常有效,现在的严打与之根本不能比!所谓非常时用非常法,而在平时尺度还是要掌握好地,并不是单单靠严法就能解决所有问题……


发表于 2005-8-21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1112字每字1.55元共1724元 8848自己编辑一下……

曾剃头的手段的确干脆利落果断英明 但是受害者也是有生命的个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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