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你修改了帖子,我确实记起来有一个帖子是编辑后的,我还特意琢磨了一下我该不该删。最后我还是删了。所以我现在可以认为你的那个帖子确实还是差点东西。并非误删的。
首先我要说一句,我不喜欢你用“暗杀”这个词。我删帖子对我个人没有任何好处,更不可能借机会损人利己。如果会员的发帖不符合要求,判断权在斑竹身上,最终解释权也在版主身上。如果我认为一个会员的回帖属于无新意,我就可以以论坛总版规第3条:“没有实在意义的回复”为由删掉该贴。本论坛的斑竹并没有义务给每一位违反版规的会员发短信告知。可以说即使我一个短信都不发,我也并未失职。当然我并不是认为发短信提醒违规者是无意义的行为,更不是否认这种做法。你觉得你身为会员难免看漏一些内容,我当然明白。反过来同样,我身为斑竹自认为工作做到位了也没想到会有疏漏。所谓自认为无疏漏,请往下看。
论坛制度突然间调整,招致每天多出70多贴内容几乎雷同的纯水帖(基本就是支持论坛,支持楼主,哪个删邮件的这么缺德之类的话),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恶意灌水的帖子。这在任何一个论坛都是极不正常的突发事件。所以管理人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地做出调整。你的建议我看懂了,也支持你的建议。我可以告诉你我这两天所做的事情:比如我认为用红字单独在灾情泛滥的置顶帖里发帖后,会先观察会员有没有继续违规的行为。如果我见到了继续违规的,我立刻将它们删除了(可能就包括你的帖子),我不会认为这些人是没看见我的声明,而是会认为这些人是当耳旁风不理不睬。当然之后我发现并这没有太大用处,于是及时修改了总版规作为正式规章,补充了非常时期的政策。之后还是有人不断违规。于是又添加了小字报。从始至终,只有那些完全捣乱的帖子,和你的帖子被删那段时间我没有用短信,其他时间基本都在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6 23:14:10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