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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Rall

[活动]大家一起来回忆~贴出你在网上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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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7-9 0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一天三十字?那好少唷~~~一天最少兩百字五天就有篇小短文 卡卡

呵呵 妹妹來啦 抱

我忘了我第一句話是什麼 汗


发表于 2005-7-9 03:39 | 显示全部楼层

weiaiwen1991511 ,小伙子,你的第一帖似乎是在讨论版,咱们俩斗嘴玩。

后来我离开了一段时间,等我回来你已经是斑竹大人了!


发表于 2005-7-9 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帖就在討論區阿?卡卡 ~~~~原來你們這樣早就結下了情緣~~


发表于 2005-7-9 0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kotenka_在2005-7-9 3:41:44的发言:

第一帖就在討論區阿?卡卡 ~~~~原來你們這樣早就結下了情緣~~

前……前辈……您……唉……

记得是在那里,他知道不少东西。后来回来了就看见了交流区那个问题,巧,我初中也问过同样的。

这小伙子是可塑之材!以后一定比我有出息!

我发现论坛好不少比我小点的朋友以后一定比我强的多……

顿时觉得老了许多……


发表于 2005-7-9 06: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老?那比你大兩歲的我不就更老了~~~~想來悲慘~我的第一篇同人文是在16歲時發的吧 高一下學期發的~論中大家都好小就發了 很多都是在小學初中就發 汗 我那時連故事都不會寫呢 爛死了

发表于 2005-7-9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卑微的小人物在2005-7-9 3:39:22的发言:

weiaiwen1991511 ,小伙子,你的第一帖似乎是在讨论版,咱们俩斗嘴玩。

后来我离开了一段时间,等我回来你已经是斑竹大人了!

汗汗……昨天搜索没看准……我的第一个原创帖子是关于肌肉和能量的帖子……眼神不好……忘了点第三页……


发表于 2005-7-9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第一篇原創是封神 但龍珠是先發翻譯文再原創文~~~

发表于 2005-7-9 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想学学翻译哦。英语太差了,要训练一下,汗汗

发表于 2005-7-12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all在2005-7-6 17:10:02的发言: 555,多谢DK支持,贴下地址加点评论吧

以下是我14岁时写的(上网3个月),汗,现在看来当时写的那个弱智啊……废话又多(以前作文不行,没啥信心)

这是幽游的同人,以飞影的母亲冰菜为主角写的

禁忌

一直以为妖怪比人类好,“因为可以不受那些讨厌的规则。“

“哦,是吗?“

“可以为自己而或啊!”

成为一个真正的雪女后,才知道雪女是为禁忌而或。

因为可以产下人间珍贵的冰泪石,我们被禁止与人类接触;因为和外族妖怪通婚,会生下男婴,会很快死掉,我们被禁止与其他妖怪接触;因为这一切,我们必须生活在魔界十三层空中的冰雪之国,不能与外界接触。

“雪女会通过每一百年的分裂期生下一个女婴。女婴会和母亲一样。但若和外族妖怪通婚,便会生下男婴,雪女不久就会死去,男婴会带来灾难与不幸,必须处死。

“为什么男婴会带来不幸?”因为打破了禁忌。

“为什么男婴会被处死?”因为打破了禁忌。

禁忌若被打破,就必须用死的代价来偿还,因此禁忌也就被称做了禁忌,不可违反的。

“男婴真的会带来不幸吗?”

“雪女是不可以生下男婴的,这是禁忌。”长老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告诉我了冰女的禁忌。违反了禁忌的男婴都会被带往冰国的最高处,从那里高高地抛下,用血的代价来弥补禁忌。违犯了禁忌的冰雪,不久将会死去,用生命的代价来补偿禁忌。

集锦并没有被冰女带来幸福,可我们必须遵守禁忌,为禁忌而或,否则就会死掉。

雪女的顺从使我们遵守着禁忌,不敢违背。可是有时站在高高的冰怨崖眺望远方时,内心的不安份突然苏醒了。真的要为这个禁忌用尽一生吗?妖怪的寿命是很长的,为什么会有冰女打破禁忌,不惜失去生命?是为了找到幸福?

禁忌是不会带给我们幸福,那打破禁忌呢?

冰女的顺从与不安份的心在抗衡,我没有打破数百年来都没人违背的禁忌。

我对自己说,“为了幸福,你才可以打破它。”

于是,在百年一次冰女可以与外界接触的时候,我不知道我可一可以打破禁忌,但我希望找到幸福。

一个火焰妖怪,我与他相遇。他黑色的长发,犹如跳动的魔界火焰,烈火般的红色眸子似乎要燃尽一切。

冰与活的相遇或许是打破禁忌的开始。

见到了他,我明白我将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了。

我回到了冰国。一百年一次的冰女分裂期,我生下了两个婴儿,一个是女还,而另一个是男孩,也掉了两滴冰泪石。很奇怪,冰女不会为男婴流下眼泪的,可是我却掉了两滴。

和那个妖怪好象,一样的妖气,一样的黑发,所不同的是那双眼睛,也许混入了冰女的眼色吧,他的眸子是暗红的。

“我打破了禁忌。”我对那男孩说着。他听得懂,睁眼望着我。

与他妹妹不同,一出生便显示了他的强大,是不详之子吗?

因为打破了禁忌,孩子被带上了冰怨崖。虽然冰与火相遇的时候便知道这一天,可那毕竟是我的孩子啊!但我无力救助……

“不要啊!”禁忌之子被丢下了,因为他违背了禁忌。可打破禁忌的人不是我吗?为什么我的孩子来补偿呢?这就是禁忌,那孩子的生存就是违反了禁忌,所以他必须死!我也会死,因为禁忌是我打破的……

为了幸福,我打破了禁忌,即使死也无所谓。可是那孩子……呵,对我的恨呀……

我将女孩托付给了泪。女孩叫雪菜。

“也许你也会打破禁忌的。”我笑着对小女孩说,她没有听懂,只是望着我笑……

冥冥中,又看见了那个人,不变的妖气,不变的黑发,不变的双眸。我微笑着向他走去,我也不再害怕打破禁忌了,因为我找到了我的幸福,我可以微笑了。

哦,禁忌……

大家来支持!

PS,涓涓、绿月姐、老爹、姐姐,我等着你们贴文呢= =

你那个……是……冰“菜”?!雪“菜”?!

这个……太恶搞了……是不是还有鸡毛菜花椰菜……

笑不动了……

发表于 2005-7-12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的没看过幽游百书吧~~bbb

不过,rall桑~~偶看的幽白的版本飞影的妹妹叫作“雪莱”,他们的母亲倒似乎真的叫作“冰菜”~~


发表于 2005-7-12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绿月迦蓝在2005-7-12 19:01:39的发言:

楼上的没看过幽游百书吧~~bbb

不过,rall桑~~偶看的幽白的版本飞影的妹妹叫作“雪莱”,他们的母亲倒似乎真的叫作“冰菜”~~

我记得也是冰莱啊……怎么是冰“菜”?……


发表于 2005-7-12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汗 結論是母女兩人都是冷凍蔬菜.........冰的和雪的=  =

发表于 2005-7-13 0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篇讨论贴子就是论那美克星人繁殖问题的,我的第一篇同人<A Dream about you>就在文区,第一篇长篇小说《习惯》奉献给晋江文学城了,第一篇玄幻小说《幻晶之月》正在晋江连载中

想想,还有没有别的什么?好像没有了


发表于 2005-7-13 00:12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姐姐的第一篇文也是在龍論所發囉?呵呵~~~~

我還是不喜歡寫長文阿~~~很累的


发表于 2005-7-13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这么说啦,龙论是第一考虑的。

我也不想写的太长了,因为连载的时候,读者的要求必须要考虑,然后就偏离自己的设定,然后自己也不知道要怎么个发展法了,最近的读者真是难伺候,我只不过坚持自己的写法,坚持情节的走向而已,就被说是不尊重读者了。


发表于 2005-7-13 00: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Desiree在2005-7-13 0:17:31的发言:

可以这么说啦,龙论是第一考虑的。

我也不想写的太长了,因为连载的时候,读者的要求必须要考虑,然后就偏离自己的设定,然后自己也不知道要怎么个发展法了,最近的读者真是难伺候,我只不过坚持自己的写法,坚持情节的走向而已,就被说是不尊重读者了。

是呀~龍論優先呢~~

汗死~到底是你是作者還是他們是作者呢?被要求太多我就不想寫的,建議可以但不見得會採納~高興我才會用的


发表于 2005-7-13 0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柯南 评论:《习惯》 打分:0 发表时间:2005-06-28 20:36:12 所评章节:18(点击阅读) 作者有什么想法是作者的事情,如果写出来的东西不被读者接受,或者不被一部分读者接受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作者的写作不完全是为了自娱自乐的话,最好还是要照顾一下现代读者的感受,中国古代妇女已经够悲惨了,不需要在现代稍微好过一点还来自虐.女人有权利让自己活得舒服一点,起码在精神层面上至少做到尽量让自己舒服一点.我想,读者有自己的权利选择看哪些作品,作者也有权利选择写什么样的人物,做什么样的构思.这篇文某些地方其实也很有意思,但是,我是不会再看下去了. 网友:魔菲 评论:《习惯》 打分:0 发表时间:2005-06-28 20:41:56 所评章节:18(点击阅读) 正如你所说的,你有你的想法,我也有我的,我写我的文,以我的方式,我不可能让每个读者都称心如意,我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你真的不适合看我的文,你要走,那是你的事,我也不想强留你,你有你自己的选择,我能说的只是,走好,不送了 网友:柯南 评论:《习惯》 打分:0 发表时间:2005-06-28 20:41:56 所评章节:18(点击阅读) 我是来这里找乐子,看个文不就是娱乐一下自己么,干么要让自己不愉快呢,作者似乎和读者有些对立了,要知道市场经济就是要顺应市场的需要,一个作者的作品如果没有了群众基础,还有什么意义呢?作者尽可以写下去,我是不会再看下去了. 网友:魔菲 评论:《习惯》 打分:0 发表时间:2005-06-28 20:48:25 所评章节:18(点击阅读) 我都已经写完了,你再来说,不觉得有些晚了么,难不成我就为了你一个人改全文?我可以理解其他的人不喜欢我的文,但是,我坚持世界不完整原则,大家都是不同的,我完全可以理解我的女主。 你不喜欢看我的文,我难道和你对立叫你滚了?我从头到尾都没有那个意思,我只是说你不喜欢,我的文不是你要的乐子,走我也不在意的,毕竟我不能保证每个人都喜欢,我知道我没有能力. 网友:柯南 评论:《习惯》 打分:0 发表时间:2005-06-28 20:49:23 所评章节:18(点击阅读) 如果作者真不在乎读者的需要,就不必在这里帖了,也不必花费笔墨做长篇说明.我只能说,很遗憾,你的文确实不喜欢,尤其不喜欢文中令人不愉快的描写.这篇文纯属幻想搞笑文,希望作者也沿着这个初衷写下去,那么读者就不必看着看着就难受起来.如果读者要自虐,大可看名著名家的正剧或者悲剧作品,而不必在一篇定义为荒诞搞笑的文中虐待自己了. 网友:柯南 评论:《习惯》 打分:0 发表时间:2005-06-28 20:55:18 所评章节:18(点击阅读) 好了,我不会再来你的文中说出作为一个读者的观点了,我也不计较作者回帖中比较激烈的言辞.毕竟好话人人爱听,逆耳之言人人讨厌了.再见.

你自己看看吧,这是文下面的评论,我的文都完结好多天了,他还出来说我不管他的要求,不改文,你说我要怎么办呢。


发表于 2005-7-13 0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那個讀者是個瘋子,直接忽略就行了, 誰管他那樣多阿?他以為他是誰,要求那樣多,不喜歡就別看,有人拿著刀子抵著他脖子說”快看阿!你不看不喜歡等下我一刀砍了你."

真是的,我寫文碰到這種人就立馬忽略,我寫的不好你不喜歡又怎麼樣,那你有本事你自己去寫!在這發那樣多的牢騷作什麼,更何況文都已經完結了,囉嗦什麼?除非是說你要出書會連載,然後他是你的編輯這沒話說,拿人錢作事總是要聽人話的,但只不過是在網路上帖文,愛看就看不看就走人,很正常的.

而且那人廢話可真不少, 都已經說不喜歡看就可以不要看,還在那回帖,神經病一個.他以為他是誰阿?寫文本來自己高興就行,我才不管那樣多的.


发表于 2005-7-13 0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后来我干脆就不管他了,他叫了一阵子看到大概没趣也就走了。现在我写文都不管那么多了,要看不看的,随便

发表于 2005-7-13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阿,我們又沒收人什麼,想寫什麼管得著?只要內容不犯法不是那樣的過火,就算是沒有任何邏輯又怎麼樣?那人是純粹來鬧場的!說不定是別人看你文多人來看就來亂稿,網路上就算聊天的是隻狗也不怪,誰知道電腦的另一頭是誰呢?很容易匿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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