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①:日语中的同一个意思是否在同一个领域内有多种书写形式?
比如

第一张图中的スーパー是“超级”的意思,那么第二张图中的“超”和第一张图片的スーパー的意思是否相同,都是“超级”的意思?为什么第二张图片的名称不用スーパー,而直接用“超”?
那么翻译第二张图片的名称是否保留汉字“超”翻译成“超贝吉塔”,还是应该翻译成“超级贝吉塔”?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正规翻译原则?
疑问②:如果原词给出了汉字形式,但是有一个汉字在中文意思不同时,是否还应该保留日文汉字?
比如,饮茶有一个招式的日文汉字写法是“缲气弹”,但是这个“缲”的中文意思和日文原意不同,但是如果把“缲气弹”中的“缲”更改为“操”又擅自修改了日文给出的汉字形式。这时应该保留日文给出的汉字,还是应该更改日文汉字?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翻译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