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龙珠论坛

 找回密码
 加入龙论666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3702|回复: 31

[活动]第六届杀人游戏报名贴!(报名结束|||可回帖)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9 0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凌晨1点半……该死的我为嘛还么睡。。。。于是被某邪恶布罗卡卡派教主还有猫耳控宅男给拖下水。。。就这么上了贼船了T T(掩面哭) 废话不多说,法官是本废柴。第六届杀人游戏报名开始! 规则略有变动,警察和杀手各三名,警察死光,也或者平民杀光,杀手就赢了。 相反也亦然。(其实是为了抵制法官和凶手狼狈为奸的行为) 警察同学一回有一次机会可以调查某人。这时,法官会告诉你真实的情况。 所以说,警察同学在新规则里不再充当花瓶角色,而比赛最起码会举行两回…… 之后的回合数视法官的耐心而定(爆) 所以说,遗言很重要~~~同学们加油吧!!! 具体规则 再编辑吧……w姐,靠你了~~你来思索下吧~~ 游戏规则如下: 1、法官通过短信通知A是杀手,B是警察,但是A不知道B是警察,B也不知道A是杀手, 2、杀手通过短信告诉法官谁被杀了(并说明死因),法官就开帖公布被害人, 3、被害人写遗言并猜测谁最有可能是杀自己的凶手(之后不可再讲话) 4、所有参与者都是嫌疑犯,每人都要为自己辩护,说明自己不是凶手,并说出谁最有可能是凶手, 关于这一点的补充说明—— 被害人不知道凶手是谁 参加的人都不知道凶手和警察是谁,凶手和警察也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 所有一切只有法官知道,但是法官不参与游戏~ 5、被怀疑次数最多的人被公决,如果杀手被公决,游戏以杀手的失败而结束,如果警察被公决,游戏则以警察的失败结束,如果被公决的人是平民,游戏则从以上说的第4步开始. 其中:杀手与警察都要跟贴,但是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 杀手尽量不让其他人发觉自己是杀手,警察在得到法官的反馈信息后,要保护良民,或帮助其他人指认杀手,但不能明确说出谁是良民谁是杀手; 法官跟贴做统计或混淆视听或指点迷津但需要相对公正。 法官1位,杀手3名,死者X名,警察3名,其他人全部都当良民,一轮结束之后再开新的一轮。 由于目前多数会员挂论坛的时间长短不一,在报名参加游戏时请考虑自己是否能保证三天至少登陆一次,如果参加了游戏,而长时间没有回贴者视为自杀。 另按:游戏中严禁灌水!如违反者法官有权利取消其游戏资格,并处以死刑! 如另有不明白之处请在本帖后跟帖询问。(直接复制某若的懒人) 对于上一轮的游戏相信大家一定记忆深刻吧?(不知道的同学去走廊罚站) 这里就不做连接了(又开始偷懒了) 报名是1个星期,希望大家抓紧时间。但如果报名人数太多,就限制在15个以内,所以请一定抓紧! 注意:请参加的同学给予一定的责任心,不要随随便便回些无用的帖子、说些不知所谓的话!这个游戏拒绝小白!推理的话起码给我超过100字![/COLOR][/SIZE]

一天就满了这什么速度啊……

参加人员:

wendy、17号、jenia、小荇、J、修、shakefax、超四布罗利、a1a1a120、自由女神坠落、杨夜、不屈猴子孙悟空、iro、7788、龙珠探险者、小电。

报名结束,人员严重超支||||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9 12:23:17编辑过]

发表于 2008-6-9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要報啊~~~~ ---------- 搶完再編,嘎嘎嘎嘎~~~高興,這次是s來辦了,哈哈哈哈~好久沒玩殺人遊戲了,這次大家一起華麗麗的來殺吧 XDDD

有不懂的大家提出來問吧,我看到知道的就會代為回答再編到首帖去~@@

PS 對邪惡布羅卡卡教派這點很滿意,哈哈哈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9 2:07:57编辑过]

发表于 2008-6-9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我怎么就成了宅男。。。。很明显借鉴了天黑请闭眼的某些规则- -没说的,女王一定要顶,报名。

903 だ だ

发表于 2008-6-9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報名~~~

本來聽W姊說的感覺是今年不會見識到了,嘿嘿,結果還是有~~到時如果衝到回台的時間再怎麼樣也要上論啊啊

691 L L

 楼主| 发表于 2008-6-9 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17号在2008-6-9 1:56:34的发言:

我怎么就成了宅男。。。。很明显借鉴了天黑请闭眼的某些规则- -没说的,女王一定要顶,报名。

我是借鉴了啊……这样比较有意思~~有意见咩?


发表于 2008-6-9 0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被W姊抓來玩了XDDD 感覺好像不錯的說@@ (有新鮮感?) 總而言之就是沒死的人就能玩推理遊戲咯? 那我也要參加XD (心) 562 々 々

J
发表于 2008-6-9 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报名

哈哈,一直在期待这个杀人游戏,无论如何都要报名

737 S S

发表于 2008-6-9 0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报名~~~~

=============================

话说因为JE的小小修...现在完全抛弃悟天了,哈哈哈哈,默念(我不是悟天,我是小小修,我不是悟天,我是小小修X N遍)被TF....

顺便问个不解的问题.....2个杀手一回合只能杀一个人么?警察也是一个回合只能调查一个人么?

581 囚 囚

发表于 2008-6-9 02:46 | 显示全部楼层

為了遊戲加速發展,我想S會讓殺手一人一次殺一個,也就是總共一場最多可殺兩人,最少一人@@~調查可能也是一次一個人,因為這樣才能讓遊戲盡量在兩回就結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9 12:14:48编辑过]

发表于 2008-6-9 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你說的那二個人,很明顯就是W子和17嘛XDDDDD 我也報名! 上次我才第三集就死了XDDDDD 呼,好久沒玩這個了,期待呀XD 227 ` `

发表于 2008-6-9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我要报名啊!这个游戏经典啦;,以前我和几个同学都是用纸片玩的这个游戏,还真是怀念的说呀哈哈……偶绝对不会是小白的说,我记得应该是多个警察一次也只能查一个杀手的,再多杀手一次也只能杀一个(版本不同,被TF)

610 ㄡ ㄡ

发表于 2008-6-9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我也要报名!!!!!!!!!!!等待很久了!!!!

不过不知道在哪个时候开始呢?希望是放假后啊。。。

7月初貌似很多同志们都要考试吧。。

075 タ タ

发表于 2008-6-9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我试下吧,我也没有真正玩过,而且我现在的时间也非常充裕哈,报名先,估计我会被杀掉的,哦哈哈哈,什么时候开始啊? 290 ┷ ┷

发表于 2008-6-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弱弱的说一声~~~妈咪,咱也要报名~~

话说,什么时候开始捏?

不知道这次游戏结束后会不会又生出同人文(喂~17!你某次的那个啥同人文还是坑呢!) 351 に に

发表于 2008-6-9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悟空の格古洛 于 2016-8-4 02:22 编辑

上一届是一个龙套角色,这一次一定要争取到2号男主角。我要报名啊!

话说上次超迷恋啊!还有个问题,可不可以把时间延迟到18号啊!人家要中考啊!

203 ┙ ┙

发表于 2008-6-9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名~哈哈,俺的时间终于完全赶趟了~~之前不确定什么时候能上,活动都没敢参加TAT

发表于 2008-6-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名呀报名XDDDDDD

===============

我只参加过两次,一次被杀一次被当成凶手杀。。。。

拜托这一次让我逃脱死亡命运,阿门


发表于 2008-6-9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使归位~~~~~吼吼!!!!!!!!

偶要参加~~HOHO~~~~~~!!!

偶考完试,终于解放了!!哼哼!!!


发表于 2008-6-9 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名.网好慢,其实自从高三以后网一直没好过,吐血状。 这次比赛这么多人,法官写故事也很累吧,法官辛苦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9 20:42:53编辑过]

 楼主| 发表于 2008-6-9 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16个人……据说还有一个|||

所以暂定17个。。杀手和警察各增加一个。平民一回可挂两个。npc可死无数。

报名结束……童鞋们的速度很好很强大。。

此贴不锁,有问题可以回帖哟。17,你挑起的,罚你事后写同人文。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6-9 12:21:54编辑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龙论666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Archiver|DBCN七龙珠网 (苏ICP备13043741号)

GMT+8, 2024-9-28 05:26 , Processed in 1.055331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3-2022 DragonBallC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