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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文] [转帖]三位大师的三篇命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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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 0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载自江湖琴论坛,作者:马伯庸
命题作文一:
  课文《一只小船》记叙了两位好朋友因为一只小船而吵架,两个人在分别前又因为友情的力量而重新和好的动人故事。在熟读文章的基础上,请根据你的理解和下面这段简介,将这篇课文进行扩写。
  材料:我有一个好朋友叫小明,我们两个非常要好。有一天,我去他家里玩,看到桌子上放着他父亲为他做的一只小船。我非常喜欢,但是一不小心把它摔坏了,小明很生气,我们两个吵了架,谁也不理谁。后来有一天,小明忽然来找我,说他就要跟父母去外地了,所以他决定把修好的那只小船送给我。我激动地说我们还是好朋友。每当我再看到那只小船,我就会想起我的好朋友小明。
命题作文二:
  看图作文,请结合下面四幅漫画,合理想象,以《送伞》为题写一篇记叙文。
  第一幅:(图略)小军放学回家。
  第二幅:(图略)小军在家里写作业,外面开始下雨。老师还是学校里批改作业。
  第三幅:(图略)小军拿着伞去学校。
  第四幅:(图略)小军和老师一起拿着伞走出学校。
命题作文三:
  劳动是我们的第一需要,同学们一定有自己在劳动中体会到的乐趣,请切合自己的亲身经历,以“记一次难忘的劳动”为题目,写一篇记叙文。要求叙述流畅,条理清晰,详略得当。
一只小船
  学生姓名:田中小树
  这只小船安静地矗立在我的书桌之上,狭长的船体模型呈流线形,在顶棚吊灯映衬下泛着金属特有的冰冷色泽。长久以来,这只船就一直以傲然之姿挺立于此,冷冷地注视着它的主人自少年起就多姿多彩的人生,仿佛置身于时光之外,以极端客观的视角冷眼观望着时光洪流中个人的体验与观感。
  当然,这些全都是基于人类对短暂生命的自我意识而引发的感慨而已,而小船模型本身是没有类似自觉的。
  送我这只船的是我一位幼年朋友,他的名字一般通称为“小明”。这个人有着砂色的头发与冰蓝色的瞳孔,相貌也只是普通的英俊,但是性格却具有相当的柔韧性。既非是饶舌的政论家,也不是古板的优等生,那种以毒舌为装饰的生活态度,与幼年时代的我精神回路意外的匹配。
  “要和小明做好朋友哦。”小明搬来我家附近的第一天,他的母亲就对我如此地拜托道,他当时就站在一旁,手里拎着大旅行袋,砂色的头发挡住前额,匀称修长的身体散发着少年的活力。
  “朋友?就是未来注定会背叛的那种生物吗?”“既然如此,那么现阶段利用一下也无妨啊。”
  笑声在我们两个人之间爆发,两个少年就这样确立了名为“友谊“的关系。在随后的日子里,我们很快就成为如字面意义一般的好友,一起逃课,一起钓鱼,一起去废墟探险,一起与高年级的不良少年打架,生活过的刺激而富有张力。
  这一天的放学后,小明和我解决掉了前来挑衅的几个学生,跑到附近的广场去休息,虽然校服弄的很脏,书包也被扯烂,但是获胜的喜悦淹没了一切其他顾虑。
  “啊!真是无趣的战斗,即使无能也该有个限度才对。”小明的语气就好象是一个没得到足够糖果的孩子一样。
  “我们去酒吧庆祝一下如何。”我提议。
  “酒吧?那种地方不让未成年人进入吧。”
  “只要冒充就可以了……”我满不在乎地说,“酒是美妙的东西,一杯下肚,美女的头会变成两个,而一枚金币会变成两枚哦。”“所谓的邪恶,就是指这种缺乏良识与节操的行径。”
  小明如此评价道,但是身为这种邪恶行为的推动者,他的控诉一点说服力也没有。
  规则这种东西生来就要背负被打破的悲剧宿命,当酩酊大醉的我们从酒吧里被老板赶出来的时候,已经是灰姑娘魔法失效的时候,午夜12点整。
  “这下糟糕了,我家的门限时间是九点半。”我被冷风一吹,一股不安的直觉浮上意识的水面。
  “哦,没关系,我的父母都出去了,今天晚上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你就来我家里住好了啊。”
  “真的可以吗?如果你忽然变成长着羊蹄与牛角的恶魔,我该怎么办?”“少罗嗦,那我不就成了你失散多年的孪生哥哥了吗。”
  于是我们两个一路跌跌撞撞地回到他家的寓所,短短十五分钟内,沿途又破坏了数以百计的校规与法规。如果后世有人要撰写一本《不良学生违规大全》的话,一定会如此写道:“教育家为之痛哭流涕的十五分钟”。
  第二天的中午,我才从睡神的领土被放逐出来,宿醉的头疼仍旧象章鱼一样紧紧吸住我的头颅,我想这就是神对缺乏节制者的报应。毫无敬神之心的我顺手拿起桌上剩余的半瓶酒,一饮而尽,然后爬下床,推开了卧室的窗户。
  外面天色早就大亮,阳光肆无忌惮地照射进卧室的每一个角落,我注意到桌子上放着一只船模。这个船模一看便知出自于真实的行家之手,每一个部件都异常精致,甚至连船舵都打磨的很光滑,恰当的油漆涂装使得模型看上去极具质感,整个构造散发着强烈的机能美。
  “这个是从哪里来的?”“哦,我父亲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才起床的小明语气有些冷漠,“那个人总是不在家里,所以总会买些东西来给我做为补偿。”“原来如此……”
  我点了点头,把船模拿起来近距离端详。这时候宿醉的疼痛感再度侵袭了我的脑部神经,半边身体一瞬间失去了平衡,右手无力地松开。在重力的驱使下,小船直直掉在了地板上,发出闷闷的撞击声,断成了两截。
  我与小明两个人哑口无言地对视着对方,房间中充满了莫名的奇怪气氛。过了五秒钟,一个冷冷的声音响起,我看到对方的冰蓝色瞳孔里跳动着零度以下的火焰。
  “啊,它居然碎了。”“…………实在抱歉。”
  我在数个腹稿中挑选了一个最缺乏独创性的回答,并且对他没来由的怒火感到莫名其妙。
  “如果一切错误都可以被道歉中和的话,那么这世界该多么美好。”
  小明的语气依旧平稳,但是里面却搀杂了讽刺的锋利棘刺。虽然我对这件事并不是没有愧疚感,但也被他这种前所未有的敌意所激怒。
  “你想要的是什么,是巨额的保险金,还是殴打一个朋友的快感?”“我只想要回我的小船。”“事情已经发生了,谁也没办法回到过去。”“我只想要回我的小船。”
  小明的表情仿佛穿着厚重的冷漠甲胄,我可以清晰地感受到甲胄底下的的那股怒火。但是我也有我的矜持,尤其是道歉被粗暴地拒绝,这并不是令人愉快的经验。
  “那么……”我站起身来,拉开房门,“小明先生,我会把赔偿的支票寄到府上的。”
  “那真是辛苦你了,朋友果然都是些会背叛的生物。”
  我听到这句话,心里明白我们之间的友情已经在极短的时间内龟裂,在这屋子中消失至无形。而他最后的话也刺伤了我,于是我大步走出卧室,飞快地离开了他的家。
  后来,我听说他父亲其实已经去世了,如此推断的话,那个小船应该是他父亲留给他的遗物吧,难怪他如此大怒。以他的性格,向我说明这种事是不可能的。我曾经考虑过再次道歉,但是矜持与人类固有的负面情感总是使我无法下定决心。
  这件事过后一个月,我正在家里休息,忽然门铃响起。我跑到玄关开门,发现小明就站在外面,脸色略显苍白。
  “……………………你好。”
  我完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词汇库存被名字叫“紧张”的守卫所监管,一个词也提取不出来。
  小明从口袋里取出一样东西,我看到那正是曾经摔成两半的小船,如今已经被修补好了,丝毫不见破损的痕迹。
  “那次是我太冲动了,很对不起。”“哪里,其实是我的不对……”我只能和老式留声机一样,反复说着同样的话。
  “是这样,我就要搬家了,离开这里,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估计会是我以前旅行的十几倍的距离。我想在临走前,把这个小船送给你,留个纪念。”“是这样么……”
  我忽然感觉这象是一出戏的落幕,而我这个蹩脚的主角还完全没进入状况,拙劣的口才与感想表达的欲望向相反方向拉开很夸张的一段距离。面对满脸歉意的我,小明轻松地回答:
  “错误不可能被歉意中和,但是却可以被稀释呀。”我露出笑容,和往常一样拍拍他的肩膀。
  “你去了新的地方,也许还会碰到和我一样的人呢。”“你这样的家伙只要有一个,对世界和平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我们两个人大笑起来,小明把小船塞到了我手里,然后转过身离去。我握着带有体温的小船,对他喊道:
  “喂,我们还算是朋友吧。”
  小明停下了脚步,没有回头,只是潇洒地扬了扬手。
  “没错,一直到背叛前都是。”
   ………………
  我从回忆中恢复过来,把视线从这只小船身上移开,拿起笔来若有所思,身旁新铸造的国玺将小船淹没在金黄色的光海之中。模糊不清。
  “陛下,请问对于中了民主主义之毒,反对您登基的小明元帅,该如何裁决?”
  副官一脸谄媚地问我。我看了看文件上的照片,那是一个有着褐色头发与冰蓝眼眸的中年人。这名男子曾经是我的好友、战友、重臣,现在则是一名囚犯。
  “枪毙,立即执行。”我淡淡地回答,独裁者是不需要朋友的,因为朋友是那种会背叛你的危险生物。

   教师评语:本文语言生动,文笔流畅,但是有堆砌辞藻的缺点。而且学生在文中还反映出一些不良倾向,这是应该批评的。从整篇文章来看,学生并没有认真领会题意。题目的本意是遵循原作的思路歌颂“友谊的珍贵”,但是这篇文章最后多余的蛇足却与题目要求的中心思想主旨不符。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送伞

  学生:村上小树

  老师走进教室的时候,我正坐在座位上听约翰·丹佛的《乡村小路》,随身听的耳机塞在耳朵里,细微的颤动颇为舒畅,就好象歌手缩小成格列佛游记里的小人国居民,在我的耳洞里对着耳膜歌唱一般,这是听短波收音机与音响无论如何也体会不来的。

  当然,随身听的好处还不只如此,只消戴上两个精致的耳机,就有如在四周落下了厚重的紫丝绒幕布,身边的世界一瞬间便不复存在了,只剩下我与自己耳洞里的歌手,无论是感动还是忧郁,都是孤独的,无人知晓。感觉何等的惬意。

  今天来的是一位新老师,因为上一任老师前几天死掉了,死因是车祸,在购物的时候他被一辆飞驰的78年产劳斯莱斯撞飞,据探望他的人说,尸体蜷缩成一团,好象一只冬眠的刺猬。这个人上课喜欢摆弄粉笔,所以两个拇指总是留着白痕;无论冬夏,他每天早上都会绕着操场跑够五圈,然后用冷水浇头,我对他的印象仅此而已。

  我随着耳机里的音乐,用食指与中指轮流有节奏地敲击桌面。老师走上讲台,我注意到她手里的讲义是粉红色的封面,拿讲义的手指修长而且白皙,那种自然的、沉静的白色,与前任被粉笔涂抹的灰白色的手全然不同。她把讲义放在桌子上,然后说道:

  “同学们,我是你们新来的老师。”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想,因为我只是读到了她的唇语,那时候我仍旧被约翰·丹佛的歌声占据着。所以老师所身处的讲台,之于我是一个全无音响的世界。在这样的世界里,一个拥有修长手指的女老师,白皙的手指与无声的世界融为一体。不仅没有丝毫的不协调,反而有一种超越真实的立体感,一如童话里的白雪公主。

  老师的嘴唇又动了动,黑色的眸子看着我的位置,我听到了她的意思。

  “这位同学,现在要上课了,把耳机摘下来可以么?。”

  于是我把耳机取了下来,一瞬间就陷入了酷热的喧嚣之中,同学们的谈话声、隔壁班级的争吵,窗外的蝉鸣,还有天空偶尔路过的喷气机的轰鸣,一下子全都从地底钻了出来,丹佛也罢、白雪公主也罢,统统都消失了。

  老师的名字是宁,想必是才做老师这个职业不久,脸上带着淡淡的羞涩,头后马尾辫的束法还保留着大学女学生的稚气,米黄色的连衣裙缀着无数蓝点,斑点的尺寸自三厘米到五点五厘米不等,两只裸露的手臂自无袖连衣裙两侧伸出,从肩头到指端都都荡漾着生机皮肤洁白耀眼。手臂摆动时,那种白色超脱了单纯颜色的意味,带有一种安静的韵律感,好象那双手是维纳斯女神所遗失的。

  彻头彻尾的白色,只能这么说,别无其他形容。

  夏季的课程委实无聊,我说的不是课程的内容,而是指上课的季节这回事。夏季就该是在海边畅饮啤酒,听安迪·威廉斯的《夏威夷结婚曲》,与心爱的女孩子跳舞或者困觉,“这样才是堂堂正正的夏天”,我的一个朋友是这样说的。他在一年前离开了学校,现在在南方的一个燥热的城市里面,“每天和不同的女性亲密的交往”,来的信里面是这么说的。

  罢了罢了,企鹅有企鹅的夏天,火鸡有火鸡的夏天,反正夏天总会结束的。

  于是我开始整理文具盒,这是我消磨时间的习惯。我先将文具盒里的东西全部摆到课桌上,一共是三支铅笔,两只黑色一只红色;一支已经用去一半的圆珠笔、半块橡皮、一张空白的纸条、两枚回形针和若干一分钱的硬币。我有条不紊地逐一审视一番,然后象玩拼图游戏一样,一件一件地将他们摆放回去,摆放的位置随意决定,但绝不与之前的排列重复,所以这游戏越玩越觉困难,所消磨的时间也就越长。

  当这游戏进行到第九遍的时候,下课铃响起,同学们纷纷向外面走去。我站起身来,看到老师仍旧站在讲台上,将一叠纸夹回到讲义夹里,背后黑板写满了白色的字与符号。

  “老师,去喝一杯咖啡可好?”

  我握着能隔绝世界的随身听,直截了当地对她说道。老师惊异地抬头看着我,就好象我是刚刚降落在地球上的E·T,窗外的蝉不明就里地鸣叫着,她就是用这样的眼神望着我。

  “实在不成,今天学校还有事要做。”她有些歉意地回答。

  “那没什么关系,虽然有些遗憾,请别放在心上。这天气本来也不该喝咖啡的。

  她又以一个笑容作为回应。我耸耸肩,转身离去。她在我的身后继续收拾讲义,白皙的手掠过讲义的粉红色封面,那情景简直可以做为一部爱情电影的最后一个镜头。电影里的男主角爱上女主角的手,然后去希腊打仗,战死了,女主角收到阵亡通知书,用这双手打开了粉红色的信封,全剧结束,何等简洁。

  走出学校,天气热的更叫人气闷,恍如置身于忘记关掉开关的微波炉里,马路上的汽车来回奔驰,我的上一任老师就是这样穿过马路,被飞驰的车撞飞,象刺猬一样的死掉,他的妻子也会接到死亡通知书,也会用手拆开信封,就和那部我想象中的电影情节一样。这世界上的确发生着很多奇妙的事情,也许我那位希望过“堂堂正正的夏天”的朋友此刻也在地球的某个角落,和我一样请一位拥有美丽双手的女老师喝咖啡也未可知。

  我哼着《威廉·退尔》的序曲,一路走回到我的单身公寓。这公寓不算便宜,地理环境也非绝佳,我只是特别中意它雪白的墙壁。仿佛拥有生命的白色涂料,粉刷的手法一气呵成,痛快淋漓,四面墙壁宛如巨大的空白画布,我便置身其中。其实白色也分为很多种,有灰白、浅白、暗白、惨白、纯白等等诸如此类,给人带来的感觉是不尽相同的,我这个人对于白色有着近乎偏执的喜好,所以在这方面异常地挑剔。

  进门的时间恰好是五点十六分整,我将书包挂到衣架上,从冰箱里取出一罐姜汁啤酒一饮而尽,走进浴室里痛快地冲了五分钟的凉水浴,然后披着浴巾,坐在沙发上开始考虑晚餐,看着墙壁发呆。我考虑事情的时候习惯注视着墙壁,宽阔的空白似乎蕴涵着无穷大的可能性,房租,课程,还有吵架后分手的女朋友,都仿佛渐渐离我远去,留下我一个人在这白色的世界。

  冰箱里的食物剩的不多,二十六罐啤酒,还够我喝足一周的量。我决定把将剩下的两根香肠与莴苣切碎,混上土豆、番茄、鸡块与咖喱粉,一股脑统统放进平底锅里去煮。虽然不符合任何一类料理的风格,但是简单又爽快。夏季的日子实在就该这么过。

  正当我把切好的莴苣丢到锅里的时候,外面忽然一阵雷声,紧接着大雨便倾盆而落,急促的雨点毫无征兆地倾泻下来,声音震耳欲聋。我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忽然想到老师应该还在学校里,大雨突如其来。想必她只能把白皙的双手放在粉红色的讲义上,徒然看着雨幕发呆吧。

  于是我把做到一半的菜放回到冰箱里,洗干净手,换上长袖罩衫,走到玄关花了五秒钟挑选了一把白色的大伞。其实伞并非全白,上面有淡淡的青色条纹,在伞面形成螺旋的轨迹。我两年以前在市区东部一家门面不足五米宽的小店里选中的,何以看中这把的理由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当时非常中意,还记得店的后面挂这一幅画,一只蜗牛,背着白色的壳,壳上的螺纹是淡淡的青色。

  我撑着这把伞步行在雨里,随身听依旧唱着丹佛的歌曲,于是我眼中的世界,仍旧是静谧的,雨点被带有青色条纹的白伞隔绝,街上的喧闹声则被《搭上喷气式飞机》隔绝,我漫步在无声的世界里,头顶的伞好似垂落在周围的幕布。

  她恰好就站在教学楼的门口,双手抱着讲一,眼睛注视着昏暗的天空。我摘下耳机,右手高举着雨伞,对老师说。

  “老师,送你一程可好?”

  她转过头,看着刚刚与世界恢复联系的我,双手象牙质地般的手指轻柔地彼此交错,手臂缓缓下垂,两只手逐渐分开,然后又象天牛的触须一样谨慎地向前探去。一连串动作优雅且精致,何等美妙的一双手。

  “你的随身听,路上能借我听一下么?”“当然,正巧放到《卡里索》,绝妙的段落。”

  “可知道为什么我会跟你困觉?”“因为我在雨天给你送伞?”我与她赤裸地躺在我的寓所里,互相偎依。她的身体光滑细嫩,乳白色的肌肤没有什么痣或者疤痕,一如她背后毫无杂色的雪白墙壁,这在我认识的女性里相当少见。她侧依在我身旁,双手交叉在胸口,在我眼里,宛如处女一样沉静。

  她听到我的回答,露出微笑。

  “也有很多男子如此这般的献殷勤。”“何以选中我呢?因为今天恰好是十三日星期五?”“哪里,怎么会。”她笑出声来,她翻了一下身,右手伸到我的胸膛抚摩。

  “因为我喜欢你的伞。”“伞?”“嗯……”她的身躯微微颤动,仿佛与白色的墙壁融为一体,“若是一个人无法选择和谐的雨伞,就怎么也没有办法喜欢。”

  “那是如何?”“追求我的男子总是打那种黑色的雨伞,看到就让人不舒服,好象有毒的蘑菇一样。”“应该也有人打蓝色的、红色的或者彩色的伞吧。”“蓝色也罢,红色也罢,其他什么颜色也罢,都不喜欢,不与人协调的话,任何色彩都没意义。”“原来如此,敏感的人呢。”“没有办法,对什么事情都容易过于紧张,我。”

  我点点头,若有所思地注视着那只不着一丝杂色的手掌,看它在我胸前移动,感受它的温热。两个人沉默了十分钟,她站起身来,开始穿衣服。她的身体一点一点被米黄色的连衣裙覆盖,逐渐从白色的墙壁中分离出来,象是大卫的魔术女郎。

  “这里还有吃的么?确实饿死了。”“哦,冰箱里有做到一半的蔬菜肉汤,还有啤酒。”于是我把东西从冰箱里取出来,迅速煮好,和她面对面坐着一起吃,两个人还不停地喝着啤酒。桌子上的东西最后被一扫而空,她满足地吐了口气。

  “吃的好饱,教完课之后,总是觉得特别饿。”“还有啤酒,要不要?”她摇了摇头。

  “你的伞,送我可好?”

  她指着玄关的白伞,修长的手指与伞的颜色相彰得宜,彼此呼应,我点点头。于是她拿起伞,推开门走了出去,外面的雨仍旧下着,如幕布般笼罩在我的公寓四周。

  我把盘子放进洗碗机,擦干净桌子,西蒙的《斯卡布罗集市》响起。我开始对着纯净的、如她的双手般白皙的墙壁发呆。

  老师评语:叙事不清,语言罗嗦冗长,还罗列无意义的歌曲名称凑字数,中心思想表达模糊。最大的缺点是随意篡改作文要求,在行文中追求低级趣味与感官刺激。

  PS: 伞我已经还你了。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04:01 | 显示全部楼层
记一次难忘的劳动

学生:王大波

  一到春天,临洮这地方就会刮起沙尘暴。这是一种黄色的大风,阵势极大,从西域那边可以一直吹到万里以外的幽州。风里什么都有,最常见的是黄沙和灰尘,有时候还会裹着头发布条车轮屎尿或者个把老百姓什么的,那是从西边的羌族部落里刮来的。无论刮来的是什么,都是土黄色,不过人眼很难分辨出来,因为整个天地都是土黄色。

  范喜良靠着城墙,闭着眼睛,一动不动,全身上下,无论发髻、衣缝、鼻孔、眉毛还是嘴里全都是这种黄色的矿物,身体的任何部位只要轻轻一动,就会听到沙子在身上发出“咯咯”的摩擦声音,好象生锈的齿轮。他的旁边有几万人都摆出同样的姿势,远远望去好象一排整齐的坟包。等到风暴过了,能动的人抖落身上的土,继续干活。不能动的人则被浇上水,让覆盖在身上的土变成泥,然后抬去咸阳做兵马俑。

  其实头头们发了很多护目镜和防护服,但是护目镜是用笨重的铸铁造的,而且没有镜片,因为玻璃还没发明,所以这种护目镜带久了,眼睛会瞎,耳朵和脑袋的两侧也会被磨烂,很多人就是这样成了瞎子和烂疮头。防护服的原料是麻布,从领口到裤腿连成一体,密不透风,穿上那东西,里面就不能穿别的衣服,因为会被热死;如果只穿防护服的话,皮肤就会被粗糙的麻布磨出一道道的口子,偶尔也有人被裁缝忘记在衣服里的针扎死。这是一个两难式的命题,不知道逻辑的人会很痛苦,知道逻辑的人会更痛苦,比如范喜良,因为他是公孙龙的门徒。

  他身后的这个建筑官方名称叫做长城,但其实那只是一撅一撅的大土围子,城墙与烽火台是用大青砖砌起来的,但是沙尘暴一吹过,就成了土黄色的土围子。土围子两侧都是一望无际的工棚、烟囱和垃圾,里面住着无数各地征发来的民夫,他们的工作就是把这些一截一截的线段联到一起,变成一个长度等于这些线段之合的线段,这是蒙恬将军的命令。始皇帝的原话太过古雅了,只有读书人才听的懂。必须用数学语言重新解释一下,下面人才能领会精神。

  这里为民夫准备的伙食是腐烂的牛肉、臭咸鱼和掺着沙子的米饭,最后一样还可以用来砌墙,发挥那种功能时,它叫掺着米粒的沙子。环境也不好,到处都是垃圾、黄土、干燥的牲畜粪便与车辙印,被绊倒的话会摔的头破血流,即使没摔伤,也有可能被城墙上掉下来的砖头砸死。空气中弥漫着土腥味的腾腾雾气,干燥而且粉尘极多,生活在里面的人,上呼吸道经常感染发炎。每隔三十分钟,远处的山顶就会传来一阵沙尘警报,这是预报沙尘暴风即将到来。大家听到警报,全都丢下手里的活,跑到墙角缩好,等到沙尘暴过后,再起身继续干活。如果不幸是个聋子,每过一会就必须抬起头看看周围的人是否都跑去墙角,否则就会被沙暴吹成兵马俑。变成兵马俑后就不用再跑了,因为有人会把它抬去咸阳。

  但是范喜良倒不是因为这些才苦恼,以他在逻辑方面的才华,轻易就可以证明伙食=御膳房宴席、沙暴=麝香。他只是奇怪自己为什么会被征发到这里来当修长城的民夫。对于一个逻辑学者,缺乏前因的证明是最烦恼的。

  他开始仔细回忆,最初他是蹲在家门口的地拿树枝上画白马,然后告诉自己的老婆孟姜女,这不是马。孟姜女那时候正忙着喂猪,所以没好气地泼了他一身的猪食。他不知道在地球的另外一端,也有个哲学家叫苏格拉底的也受老婆气,所以范喜良很自然地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后一个逻辑学者,就象所有的知识分子想的一样。

  猪食的味道不好闻,但是家里的水缸恰好没有水,于是范喜良就走出家门,想去河边洗洗。刚出门,里长就走过来,说村里的男丁都去村里那棵老树下敬听圣谕。他就跟村子里的男丁们——虽然他认为自己是士,不是男丁——来到树下,那站着一位身穿盔甲的军官,手里拿着张黄绸子。等到大家都到齐了,军官就开始宣读圣谕。圣谕是天子口授的,自然规格极高,于是男丁们都跪带地上,双手伏在面前,屁股撅起,好象一群萝卜。圣谕的话很有古意,军官的口音又重,男丁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完全不知道天子到底说些什么,但是又不敢动。只有范喜良听的清楚,大致意思是说六国灭,天下一,国家百废方兴,冀望各位继续努力建设家乡云云。圣谕的最后是让大家叩拜谢恩,当然只有范喜良一个人按照指示去做,军官看到后大喝一声,旁边立刻跳出很多刀斧手,不由分说就按住范喜良,套上三十斤中的木枷,连夜押送到了大梁。然后他身上被盖了一个血红的印章,上面写着“合格”,跟其他一群同样莫名其妙的囚徒赶到了临洮的长城施工现场,成为第一批到达的民夫。

  范喜良很快发现跟他一起到达的这批民夫都是多才多艺的,有个自称是墨家的民夫,制作了一个木制的起重机,能够一次吊起几十块青砖,后来因为操作者的失误砸死了十几个人,主持工程的蒙恬将军认为这个发明家犯了“制造危险工具”罪,被下了狱,虽然蒙恬本人也是个发明家,而且还发明了比起重机危险系数高几倍的毛笔,但这不影响罪名的判决。后来有人揭发说这个墨家门徒用皇帝的画像试验小孔成象原理,结果透过小孔,始皇帝是头脚颠倒,这是不大敬。于是那个墨家的发明家就被砍了头,尸体被埋进城墙里去。现在工地里使用的还是低效率的人力搬砖,但是砖头一样会砸死人,而且砸死人的数量和起重机差不多。

  这批民夫里还有人会帮典吏查资料,那是法家的;也有人会勘测风水,那是阴阳家的;还有的人最懂礼貌,不用问,那一定是儒家的。总之这是一群除了砌墙以外什么都会的民夫,所以工程一直进度极慢,范喜良的任务也就格外繁重,他必须替监工向上级证明:工程顺利进行,硕果累累。换成专业术语,就是零等于无穷大。

  范喜良问过几个人,都说是在自己家听圣谕谢恩的时候被抓起来的。范喜良是学逻辑的,很容易就从这些相似的经历中推导出一个普遍的规律:圣旨用的是古文;只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能听懂古文,所以圣旨是专门用来区分哪个是书生,哪个是老百姓。军官出发前一定接到过命令:凡是听完圣谕后谢恩的,就立刻抓起来发配到长城工地。理由很简单,这是思想容易脱轨的危险分子。始皇帝要求书同文、车同轨,度量衡均一,怕这些识字的书生思想脱轨,惹出什么事端,所以找个借口有计划地把这群家伙赶到一堆,什么时候想镇压,也方便些。范喜良想到这里,有些忧愁,又有些高兴,因为在国家眼里自己也是个书生,不是男丁。

  后来陆续有更多的民夫来到工地,才华就明显不如第一批。范喜良碰到一个老乡,这才知道,他走以后,又有一个军官去了村里,这次是用白话文颁布的命令,征发十四岁以上、六十岁以上的男丁去修长城。由此看来,始皇帝确实是想修长城。这说明范喜良的推导出了问题。他在背砖的时候一直思考这个问题,结果脚下一不留神踩空,掉到一堆牛粪里去。好在牛粪已经干燥,并不十分臭,但是监工却走过来,大喝一声“不许走神,不许乱想”,给他重责了二十大杖。从这个遭遇我们可以看出,始皇帝把他们骗到长城来,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去想入非非。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想入非非具有危险性,它会让人脱离常轨,不可捉摸。而始皇帝希望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自然不可以容忍有他所不可捉摸的臣民存在。连车都要同轨,人怎么能够例外。

  想入非非也给范喜良带了麻烦,他沾了一身的牛粪,牛粪纤维多,所以就挂在了他的防护服身上不掉,远远看去整个人就是一大团牛粪,而且还很臭。这是想入非非的坏处。范喜良只能伸开手站在风沙和粉尘里,象是“大”字一样(不象“太”字是因为防护服的下身绷的特别紧,工地里没有女性,而同性恋是违法的,所以必须对性加以限制)等着身上的牛粪风干。这是天热的时候,如果是冬天,牛粪就会冻在衣服上,十分牢固,只能等到来年春天才能去掉。

  土围子的延长线延长的十分缓慢,后来的民夫素质都不高,经常在长城附近大小便,然后尿会立刻被蒸发掉,混到空气中,整个工地里都有一股尿骚味。而屎则被风化到土里,土被采来做砖,这种砖质地不纯,砌到墙上经常会裂开,这一段城墙就塌了,又会压死不少人。同样低效率的还有铲与锹,这些从柄到头都是木制的,用不了几天就会断,断掉后民夫就只能用手,效率会更差。不用铁或者铜的原因是没有,始皇帝把天下的兵器都收去首都铸了金人。这一天,范喜良发现挂在工地里的标语换成了新字体。虽然前几天挨了打,又沾了一身屎,但他还是忍不住去研究那个字。他知道这是一个叫程藐的囚犯在监狱里发明的。程藐入狱的罪名不知道,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在监狱里他可以思考,否则绝不可能创造出这种比大篆简单的新字体。这似乎又说明始皇帝礼贤下士,对开创性的东西很感兴趣。但是范喜良听到始皇帝对这个新字体的命名,就不抱这种幻想了,因为那个字体叫“隶书”,意思是“犯人发明的字体”。这种文字在全国流传,就是无形的广告:这个犯人思想脱轨,所以下了狱。只要用得到这个字体的地方,就会有这样的宣传效果。只有书生才能想得到这办法,于是他想到了李斯。

  天气一天比一天燥热,沙尘暴一次比一次来的频繁,长长的黄沙里的长城活脱脱就是一个屎撅子,这个屎撅子在一点一点伸长。范喜良忽然发现身边的人少了几个,他简单地归纳了消失者的情况,一下就得出了结论,消失的全部是儒家的门生。很快外面就传来了消息,说是始皇帝亲自查阅了那个“小孔成像诽谤皇帝”的案子,发现区区一个小小孔子居然能够让自己头脚颠倒,这令始皇帝很生气,觉得这又是一起严重的思想脱轨事件。于是他下令拘捕所有的孔子门徒,其中最有名的四百五十名儒生,直接被卫戍部队押去了秦都咸阳,关于孔子的书也全部收缴,只有孔子的一个直系后代孔鲋偷藏了几本在墙壁夹缝里,许多年后拿出来,都已经长满了绿毛。因为负责收缴的人不大认识字,带“子”的字全部都收,所以也连累了其他很多人的著作。

  行刑的程序相当壮观,首先是宰相李斯宣读始皇帝口授的斥责,然后一旁的御林军开始挖坑,因为他们使用的都是铁制工具,所以速度相当地快,从辰时挖到申时,可以容纳四百五十人的大坑就挖好了。这个坑的尺寸只是近似算法,因为懂得精确数学的那个墨家门徒已经被砌到了长城里去了。因此,每挖到一定规模,御林军就会把那四百五十名儒生赶下坑去,测试一下大小。如果坑里满了,但仍旧有儒生没下去——在数学上,叫两数之差——那就说明坑挖的不够深,不够宽。于是再把四百五十名儒生拉上来,御林军再下去挖掘。这个算法的缺点是效率比较低,而且缺乏规划,所以那个坑的形状并不是正方形或者是其他矩形,而是类似一个阿米巴变形虫。这说明危险的学问往往也是有用的,如果懂得精确数学,挖坑的效率就会提高,坑也会好看些。但是那样一来,就等于思想脱轨受到表扬,臣民们就都会去想入非非,始皇帝可不想见到这种情况,所以他宁可忍受低效率。对于范喜良个人来说,这件事的意义还在于,墨家门徒和儒家的书生都死了,自己还活着,这说明逻辑学是无害的,但是一直推导下去,数学是有害的,但是有用,所以逻辑学是无害的,也是无用的。这多少让他有些难过。

  坑挖好之后,儒生们象绵羊一样被赶到坑里,御林军又一起行动,挖出来的土很快又填了回去,整个过程中儒生们没人说话,因为御林军事先都接到命令,填土的时候要瞄准儒生的嘴。这样即使儒生的嘴张开,也会被飞来的污泥塞住,连一句口号都喊不出来。填土的工程一直进行到晚上,始皇帝命令把收缴上来的书做成火炬,分发给御林军照明,《孟子》比较厚,所以燃烧的时间长,很受士兵们的欢迎,因为不用来回跑去换新书照明。《论语》和《道德经》都太薄,士兵们多是几本捆在一起烧,消耗的比较大,不得不拿《墨经》出来补充燃料。等到大坑被填满的时候,书籍也就烧的差不多了,始皇帝满意地摆驾回宫,剩下的几本残书就被御林军拿回去做了厕纸或者风筝,没人拿来当演算纸用,因为御林军里没人懂数学。

  范喜良得到这方面详细的介绍,已经是事件发生后的两个月。那时候他已经快死了,头发掉光,脸色铁青,骨瘦如柴,皮肤上还有一块一块的黄斑。医生问他感觉如何,他只说了两个字“不好”,问他哪里不好,他又只说了两个字“到处”,医生再问他,他就不说话了。据后来周围的民夫回忆说,这是一个逻辑学家临终前应有的态度。其实当时的情况是,医生问完第二个问题,就起身换了个角度,恰好一阵风吹过,刚刚张开嘴的范喜良被灌了满满一嘴的沙子,还有股怪怪的味道。

  他昏迷中产生了幻觉,以为是自己也被活埋了,一着急,痰气攻心,就咽气了。这说明自从焚书坑儒发生后,范喜良就一直处于郁郁寡欢的精神状态,这种精神状态最后要了他的命。

  关于如何埋葬范喜良的问题,并没引起任何的争论,因为当天正好附近的一段城墙倒塌,又压死了几十个民夫,于是范喜良的尸体就和这些人一起放到了坍塌的城墙下,在他们身上盖起了一段新的城墙。当时正赶上始皇帝的泰山封禅,为了早日完工好献贺礼,工头催促民夫们加班,这段城墙盖的马马虎虎敷衍了事,该用一斤泥浆的地方只用了半斤,该摆三快砖的地方只摆了两块。

  等到后来孟姜女寻夫到此,满心以为只哭上一场,那段不结实的长城自然会倒塌。结果号啕大哭了三天三夜之后,不仅这一段城墙倒了,而且象多米诺骨牌一样,整条长城急速向辽东崩塌而去,一直倒到了秦皇岛的老龙头,掀起的烟尘在中国北方的上空整整漂浮了一个月。

  老师评语:学生没有认真阅读题目。作文要求是写自己的一次亲身经历,本文却扯到秦代的修筑长城,是明显的离题。而且语言罗嗦,思想境界不高,详略失当,缺乏全局的规划。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3篇文章我不禁感叹...........要是让我早上10年看到多好啊!!!!!!!!那我一定抄的工工整整呈给老师,欣赏她那抽筋的脸!啊哈哈哈


发表于 2005-9-2 20:5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敢写,虽然文笔还好,但是内容是大大的不合格内容。作文题目上都会要求内容积极向上健康的呀

而且字数太多了。。。

还有题目说的“三位大师”就是这3个连叛逆都不用在正地方的人吗?


发表于 2005-9-3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公主你理解错误了,呵呵,这位名叫马伯庸的作者,是位真正的文学强人,最擅长的就是仿写

文章的关键不在于命题作文[/COLOR],而在于用[王小波]、[村上春树]、[田中芳树]这三位大师的文风来写作(公主难道没看出来那村上小树等等的名字是恶搞了谁?)

虽然这三篇文早看过了,不过再次,还是再次对祥瑞亲王膜拜一下……

如果公主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他仿写的药师寺凉子的系列,那是连真正的田中FANS都被骗了的强文


发表于 2005-9-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写得还可以,尤其是名字恶搞。

发表于 2005-9-7 20:2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all在2005-9-3 16:18:33的发言:

公主你理解错误了,呵呵,这位名叫马伯庸的作者,是位真正的文学强人,最擅长的就是仿写

文章的关键不在于命题作文[/COLOR],而在于用[王小波]、[村上春树]、[田中芳树]这三位大师的文风来写作(公主难道没看出来那村上小树等等的名字是恶搞了谁?)

虽然这三篇文早看过了,不过再次,还是再次对祥瑞亲王膜拜一下……

如果公主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他仿写的药师寺凉子的系列,那是连真正的田中FANS都被骗了的强文

我对那位大哥实在是没有甚么好评论的了……

只是有点另人毛骨悚然的味道……


发表于 2005-9-7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Rall在2005-9-3 16:18:33的发言:

公主你理解错误了,呵呵,这位名叫马伯庸的作者,是位真正的文学强人,最擅长的就是仿写

文章的关键不在于命题作文[/COLOR],而在于用[王小波]、[村上春树]、[田中芳树]这三位大师的文风来写作(公主难道没看出来那村上小树等等的名字是恶搞了谁?)

虽然这三篇文早看过了,不过再次,还是再次对祥瑞亲王膜拜一下……

如果公主有兴趣,可以去看看他仿写的药师寺凉子的系列,那是连真正的田中FANS都被骗了的强文

正是正是~~同rall桑~~偶也很喜欢这位仁兄的文笔呢~~那篇最新的药师寺凉子(葬礼那篇~)偶就是被骗的人之一~~ 后来看了田中的原文,还是觉得这位仁兄仿写的也非常出色啊!!!

这三篇文果然也是爆强~~偶其实也很想让偶的弟弟妹妹们有机会拿到学校去给他们的老师瞅瞅~~然后看看结果如何~~哇哈哈哈哈(邪恶的狂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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