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yota 发表于 2007-2-19 15:11

[未评]杀手无名(盗文,封号处理)

名剑豪的下巴压着自已的左手,伏在书桌上。右手摆着如捏笔的姿势,笔落一旁。若不是眼睛睁得大大,神捕张三和在场的人都会以为他只是睡着了。书房里一切整整齐齐,还十分的干净,除了地上一滩血,已经凝固的一滩血。 一剑啸名剑豪死了,名剑山庄的庄主名剑豪死了,一代武林盟主名剑豪就这样死了,死得很安详,一点反抗的迹像都没有。神捕张三简直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瞪大了眼睛四处张望,希望能找到一点蛛丝马迹。书柜上的书摆得整整齐齐,桌上的油灯还未熄,一直点着。墙上挂着一幅仕女画,墙白如玉,没有溅到一滴血迹。 桌上除了油灯,还有砚池,笔和一叠宣纸。纸上写满了字。神捕张三拿起纸,仔细的看了起来。 求你救救我。 我是一名杀手。 我叫无名。 我还要杀人。 我不能没有腿,没有腿的我成不了杀手。成不了杀手,我就没钱买酒。没钱买酒我就活不下去。 求你救救我。 我第一眼我看出他不是寻常人。 他的确是一个杀手,正如他所说。腿上剑伤足足有两寸来长,他一只手紧紧捂住伤口。伤口很长,血还是在不断的流出来。另一只手依旧紧紧握着他的剑,青筋暴出。 他在求我,求我救他。也正如他所说,不救他,他就成了废人。成了废人,就没人请他做杀手。他的表情很痛苦,在哀求。可是他的眼神却告诉我,他不是在求我,而是在逼迫我。那意思在说,如果你不救我,我就杀了你。 好狠的一个杀手,一定是一个绝顶的杀手。留着他也许是我的左右臂,也许是我的坟墓。可是现在我已不需要左右臂了,我已是武林盟主,天下武林谁不听我的。我更不需要坟墓,我希望自已能像神仙一样,长命万万岁。 我要杀了他。我是说一不二的人,不然也当不上这武林盟主。 他年纪很轻,才不过二十来岁。 他腿上的伤很深,已经流了很多血。 他只是江湖一个不出名的杀手。至少现在还是。 此时不杀更待何时。明日,后日,说不定他就会出名了。不过他是没有明日后日的了。注定他的名字叫无名。 剑已出鞘,一剑啸并非浪得虚名。一剑啸,牛鬼到。 怎么他的脚上有一个大黑痣。就在脚踝骨的上面。 人身上都会长痣,长在各处的痣都有,不过长在脚踝骨上面的黑痣,他一生只见过两个,一个是他以前的儿子,一个是现在这一个。他曾经有过一个儿子,如此他妻妾成群了,却再也没有了儿子。 他很想有一个儿子。他纳了一房又一房年轻漂亮而且健壮的妾,可是没有一个生出个蛋来,到是一个与别人偷情,怀上了一个野种。他叫名剑天,现在他的儿子。可他从来都没当他是自已的仔,他心里很清楚。 他的儿子如果在的话,也该就这么大了吧。 名剑豪的剑在空中一闪,从那人的面门前划过,顺着他的胸,贴着他的腿,划向了那颗黑痣。 痣是真痣,是和他儿子一样的大黑痣。 我们一起去看桃花。 他的伤很快就好,可以走动了。 我带上他,还有名剑天一起去看桃花。 后院的桃花开了。就像一个人的绽满笑容,花如嫣,嫣红如血,血如晚霞满天。 桃花好看吗?有没有像一个人?一个你最亲的人? 他摇了摇头。双手抱拢在胸前,剑放在中间。 怎么不是桑树?是三棵桑树,中间一棵最大,斜着身子,我三岁的时候就能够爬上去,采桑椹吃。中间开叉,可以坐在上面摇摆。 那人说道。 名剑豪心头一热,说道,是吗? 桃花走了,没人养蚕了,我就把桑树砍了,栽上了桃花。 桃花是名剑豪以前儿子的母亲。 我讨厌桃花。 为什么?名剑豪心一惊,刚才热乎的心又凉了下来。 因为我母亲说过,桃花是开给别人看的,自已却要零落成泥。所以我讨厌桃花,尽管我的母亲就叫桃花我第一次看到了他的剑法。 我静静的看着他把喜欢看的桃花扫落一空。剑行如风,花落如雨。人面,桃花,相映红。 放肆!我现在的儿子名剑天忍不了外人如此放肆,他想摆一下他作为名剑山庄少主人的威风。 我大笑。天意顺我,天意听我笑声落,名剑天已经躺在那桃花上,死得不很难看。血溶进了花中,花迟早进入土中。明年的桃花是否份外红? 你母亲现在还好吗? 很好,比以前好多了。现在她可以静静的躺在地上,再也不用想负心人了。我也能把喝剩的酒漏给她,让她多尝尝。 是她叫你来的? 不是。我五岁她就抛弃了我,一个人走了。 我一个人,到处流浪,为了换酒,我就成了杀手你是我的儿子,我名剑豪的儿子。 天意顺我,天意听我。我名剑豪有儿子了。 天下是我杀出来的。天下必须听我。老天也得听我的。 天下武林是我父子二人的。 ;你将是武林盟主的继承人,你叫名剑扬。 你以后不用流浪,你将有大碗大碗的好酒。什么好酒都会有的。 女儿红,竹叶青,茅台,堆积如山。 看到这里,宣纸处留出了一大片空处。后面有另一种字体写道:不。 我不是你的儿子。你也不是我的父亲。 我只是一名杀手。一名一定能成绝顶高手的杀手。 我叫无名。 你叫我无情也好我不要你的酒。 我收了别人一大笔钱,可以自已买很多很多的酒,喝也喝不完我要杀人,我要血,快给我.....
[此贴子已经被17号于2007-3-11 14:54:42编辑过]

17号 发表于 2007-2-20 17:35

<P>http://article.rongshuxia.com/viewart.rs?aid=3683438</P><P>此文章在下曾见于榕树下网站,网址见上,发表者为名剑扬。此贴暂时锁定,请楼主发短信给在下解释清楚,否则按盗文置顶警告处理。</P>

17号 发表于 2007-3-11 14:54

<P>已封号一周 望能改过自新 </P>
<P>现释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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